使用者條款

一見藝術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所提供之產品及服務(下稱本服務)皆適用本使用者條款(下稱本條款)。本服務包括但不限於本公司之產品、網站、網站活動。當您確定使用本公司所提供服務時,請先閱讀本條款並同意受其及相關法律之約束。

本公司提供之各項服務,使用者需遵守及同意參觀須知之各項規定,若您未滿二十歲,應請您家長或監護人協同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條款之所有內容,當您繼續使用本網站時,即視為您家長或監護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條款之所有內容,並遵守全部適用的法律與規定。

當您開始使用本服務,即視為您已充分了解並同意以下事項:

  1. 您了解本服務的部份內容可能由第三方網站所提供,且本服務將可能引導您至第三方網站的服務或網站。您將自行決定是否使用第三方網站的服務或網站,並同意接受其服務或網站所制定的條款與約定。
  2. 您了解除非您與本公司已有其他書面約定,本條款並未授予您使用品牌商標相關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品牌資訊、產品或服務名稱、標語、標誌、圖像及文字之權利。
  3. 本公司有權修訂本政策,當我們在使用個人資料規定上作出修改時,會於本網站更新條款並公告通知相關更新內容,恕不個別另行通知,當您繼續使用本服務,即代表您瞭解並同意此修訂。
  4. 會員註冊義務
    為了能使用本網站提供之服務,您註冊會員時視為您同意以下事項:
    ◆ 依本服務註冊之提示,提供您本人正確、最新的資料,且不得以第三人之名義註冊為會員。
    ◆ 每位會員僅能註冊登錄一組帳號,不可重覆註冊登錄。
    ◆ 即時維持及定期更新會員個人資料,確保資料正確性,以獲取最佳之服務。
    ◆ 若會員提供任何錯誤或不實資訊、或未按指示提供資料、欠缺必要之資料,本公司有權不經事先通知,逕行暫停或終止會員帳號使用權,並拒絕會員使用本服務或部份服務。
  5. 為了保護您的權利,您應遵守網路使用習慣及禮儀,包括:
    ◆ 禁止任何介入、侵入或損害網路系統或資源之行為。
    ◆ 禁止任何含有仇恨及脅迫性、隱晦性、猥褻性或違害公共秩序之資訊。
    ◆ 禁止散布電腦病毒。
    ◆ 禁止使用自動機器人軟體或任何機械或電子設備,使用上述軟體或設備將喪失參加網站活動或本服務之資格。
  6. 當您使用本服務進行交易行為時,應依據本公司所提供之確認商品數量及價格機制進行。在您下單後,系統會發送收到預約通知信,代表我們已收到訂單。在訂單狀態尚未更新成「完成訂單」之前,本公司仍保有變更及取消訂單之權利。若您在使用本服務進行交易後,有任何不當行為造成損害本公司之行為,我們將可視情況採取拒絕交易,或取消會員資格辦理。
    若您訂購之產品因故導致訂單無法成立時,本公司將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進行通知,並與您協調後續處理方式。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二項規定所訂定的『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針對藝文展覽票券、藝文表演票券等,本公司並不提供7天之猶豫期,請消費者在下單購買前應審慎詳閱產品說明並確認產品內容,確有購買之需求及意願時始下單購買,以免造成困擾及損失。
  7. 本公司重視用戶隱私權,無論您是否加入本公司網站會員,本網站關於保護個人隱私權的政策,可參閱隱私權政策說明頁。
  8. 本服務所示之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程式軟體、圖文、商標、技術),其智慧財產權歸屬本公司所有,未經本公司書面同意,不得任意複製、使用、改作或解析原始碼。
  9. 免責事項
    本服務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力事由及以外之因素,暫停或中斷服務之全部或部份時,本公司概不負責。
    任何導致本服務無法繼續進行之不可歸責事由,包括但不限於技術問題、未經授權之介入、詐騙行為、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損壞或影響本服務之進行、安全性、公平性、公正性及合理性之情形,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本公司有權得隨時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服務,或限制您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份。
  10. 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本條款之準據法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並依此解釋之。因本條款所生之爭議或雙方當事人就本條款相關權利義務之意見有歧異時,雙方當事人應本於誠信協商解決。倘若該爭議及意見無法協商解決而有訴訟之必要時,雙方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